一名男童,昨天在西貢踏單車時,懷疑被一輛中型貨車撞倒,幸好經搶救後情況穩定,沒有生命危險。
男童在馬路上逆線行駛,固然有其不是之處。可是,從電視新聞片段所見,該區居民不是在馬路上,便是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居民及該區議員均表示,當地的單車徑斷斷續續之餘,也沒有連接到人口最密集的公屋,為了到達目的地,騎單車人士只好間斷地在單車徑、行人路及馬路上行走。
意外發生後,已有警員加緊巡邏,更有部份在行人路騎單車的人士遭警告。在馬路上騎單車,被指為危險;在行人路騎單車,則會遭票控;而該區的單車徑設計,很明顯是不方便騎單車人士的,變相鼓勵居民不要騎單車。
去年「世界健康城市聯盟大會」頒發兩個大獎予西貢區,令該區成為一個國際認可的健康城市。騎單車本來就是最健康的交通工具,既符合環保原則,市民又可順道運動,強身健體。在西貢區內的將軍澳或調景嶺區,開闢更多方便居民的單車徑,實在相當符合政府多年來呼籲市民「環保」及「多做運動」的立場。
但是最不想市民在交通上「環保」及「做運動」的,就是政府本身。西貢區議會多年來要求政府改善區內單車徑,多個政府部門拖拖拉拉,沒有實質行動,卻花費三億在將軍澳興建東亞運動會會場。
在交通政策上,政府多年來「政策傾斜」向鐵路,抽取高昂的燃油稅,意圖減少馬路上的車輛數量,並提倡「鐵路優先政策」,希望改變市民的交通習慣,轉搭鐵路。至於最環保的單車,在官僚眼中只作康樂用途。官僚和議員們均標榜鐵路的「優越性」,包括「環保」及方便快捷,可是鐵路運輸的所謂「環保」,僅限於看不見黑煙、掩耳盜鈴式的環保,若然設計的路線偏離市場需求,繁忙時間以外的時間使用率偏低,所費的能源比乘其他交通工具更高。
不能否認,從一個鐵路車站到另一個車站,的確相當快捷,也避免了不少路面擠塞所帶來的不便。但不是所有市民皆住在鐵路上蓋物業,住在遠離車站的居民,從居住地點走路到車站,隨時比鐵路車程耗時更久,如何能令這些居民感到鐵路是方便快捷的?從其住所到車站,以單車接駁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在官僚和議員眼中,鐵路和巴士才是交通工具,單車只被視為第三世界的交通工具。
即使說市區已經發展,難以開闢單車徑,但意外中的將軍澳是一個新市鎮,有政府保證的「完善規劃」,卻沒有將單車列作交通工具。肇事男童正正在調景嶺和將軍澳地鐵站中間發生意外。姑勿論該男童是否要在兩區中穿梭,但居民見到的是,單車受到嚴重歧視,「合法」地在馬路上騎單車,隨時會有生命危險。
使用哪種交通工具,是市民的自由,既然西貢區居民已經選擇了單車代步,一向支持市民「環保」及「多做運動」的政府,應該做的,是連接斷斷續續的單車徑,區內闊逾五米的行人路或汽車流量少的馬路,亦可考慮開闢單車徑,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如果真的相信環保,應盡快視單車為交通工具,在新市鎮中開闢單車徑,不然,政府及議員一直忽視單車,而集中宣傳「鐵路優先政策」,只是個偽善偽環保的政治口號而已。
高明輝
26 responses so far ↓
林忌 // 四月 11, 2007 at 6:14 am |
寫得好!!!!!!!!!!!!!!!!!!!!!!!
原來你地係呢度,等我 add 先
Amuro Lee // 四月 11, 2007 at 9:22 am |
英國、荷蘭等歐洲國家一早已經制定了很多方便單車使用者的環保政策。香港在這方面實在太落後了。
Amuro Lee // 四月 11, 2007 at 9:25 am |
設於車站旁的單車停泊位反而成了偷單車的黑點。小弟在竟然在半個月內被人偷了兩部單車!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3874469
Amuro Lee // 四月 11, 2007 at 9:26 am |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3874469
German // 四月 11, 2007 at 11:56 am |
講得好!!!
單車友 // 四月 11, 2007 at 12:07 pm |
近d既台灣,遠d既就星加玻…都可以帶單車上巴士,地鐵..而香港連呢點都做唔到..算啦。。。
Lady Cat // 四月 11, 2007 at 1:14 pm |
我讚成網主的見解, 但以香港的新市鎮發展經驗, 以單車作為第三交通, 成效不大, 亦不可行
如早在十多年前, 政府已規劃用單車徑連接沙田、大埔、大圍、大學, 但又有幾多人使用?
以香港的人口密集與發展迅速, 真係不大可能以單車, 作為連接地區的工具。人越多、車越多, 而道路的使用率高企, 魚與熊掌難兼顧, 唯有從最高效益為大前題
要運動就區內自己踏, 政府也有提供區內單車徑
加上又有幾多人願意邊聞死氣、邊踏單車?
用歐洲國家同香港根本就冇得比較, 若以紐約、東京、多倫多、巴黎、倫敦、上海, 說服力可能會高些
brian // 四月 11, 2007 at 2:50 pm |
props!
孫柏文 // 四月 11, 2007 at 2:55 pm |
Support…
Goddamn supid rail first
Joanne // 四月 12, 2007 at 9:31 am |
政策傾斜的做法值得反思;
單車作交通工具的意見也值得多加開發,
始終踏單車符合網主所提到的幾種好處:
環保、健康、康樂
MK // 四月 13, 2007 at 6:43 am |
單車搵唔到錢啊ma,價錢又唔高,點賺,我相信政府官員會咁諗架
fasi // 四月 14, 2007 at 3:32 am |
Lady Cat //
沙田、大埔、大圍、大學的確係有單車徑,但配套唔好,例如單車既泊位問題啦…….
泊完轉頭就會比人偷咁邊個夠膽踩呀?
而繁忙城市就用london 黎比
近年佢地積極咁縮小行車道,增加單車徑
佢地既路會比香港闊咩? 佢地都發展好多年…….
而東京亦都係一個出名多單車的地方,政府同市民都支持踩單車既 我地睇日劇 或者打遊戲機 佢地都會出現市民踩單車既鏡頭… 連著西裝既都會
紐約亦都唔駛講,每個星期每個地方有著各種唔同大小的單車比賽.. 仲有專用單車做運送文件的職業
美國的一段研究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NS2ptAR4mo&mode=related&search=
而咁多個國家/城市 我相信只有上海會跟香港一樣唔太積極於單車…. 因為單車在呢兩個所謂既金融城市.. 單車都係搵唔到錢,浪費時間,慢,辛苦等等…….. 又或者根本係市民同政府唔認識單車既好處
fasi // 四月 14, 2007 at 3:37 am |
補充一點…人口密集與發展迅速
就更加要利用單車.. 作為短途交通
單車絕對有私家車既好處 (點到點) 而且方便
舉個例子.. 慢慢踩去由中環去銅鑼灣最多只要3個字時間..但坐巴士呢? 可能要半個鐘
而地鐵的確係大約兩個字.. 不過你仲要計埋上落車站等車等… 踩單車可能到左啦….
而且單車佔位少…… 而當多左單車
可以減到私家車係路面上.. 或者可能巴士都會
咁車輛就可以專注係長途的通勤而減少係市區既擠塞………
而且歐洲好多地方都提倡單車係21 世紀既交通工具
單車=慢,唔方便,無錢 等既形象係落誤了….
連咁好既野都唔支持 算什麼國際都會
豪.. // 四月 14, 2007 at 7:05 am |
點解行人路唔踩得單車??
你地話會撞到人…危險..
但係如果撞到…踩單車果個人都會受傷啦..
所以有冇人會咁笨係單車徑亂踩呀??
好啦…就算真係危險..咁我地又應該係邊到踩單車呢??
行人有危險..就唔比我地係單車徑踩..
咁我地落馬路踩..又邊個會理我地有危險呢..
成日話…馬路如虎口..又要我地落馬路踩..
跟本就冇尊重過單車呢仲運動..
行人路又唔比踩..馬路又危險..單車徑又得果幾條..
咁我地買架單車番黎推咩..
見到男童因為踩單車而比貨車撞到..大家又會覺得點呢?? 又係話唔應該踩單車..定係話唔應該係馬路踩單車??
豪.. // 四月 14, 2007 at 7:07 am |
sorry上邊有d野打錯左
點解行人路唔踩得單車??
你地話會撞到人…危險..
但係如果撞到…踩單車果個人都會受傷啦..
所以有冇人會咁笨係行人路亂踩呀??
好啦…就算真係危險..咁我地又應該係邊到踩單車呢??
行人有危險..就唔比我地係行人路踩..
………………………………………………………………
﹂aUSka﹁ // 四月 14, 2007 at 7:38 am |
香港政府做野永遠都以[政府]自身o既利益為大前提!
冇利益o既野政府係永遠唔做o既.個銜頭就話環保,其實背後可能有d野係唔可以比人知o既 ==”~~~如果唔係黃金寶係出面d比賽拎到獎o既,,,可能單車徑都冇!
另一個問題係香港人對單車啦!普遍香港人都唔係太重視單車,,,,我都係踩單車o既…但係我d家人就唔係太鍾意我玩單車啦
豪.. // 四月 14, 2007 at 7:53 am |
單車都係一種運動..又唔見你地唔比人打籃球?
Amuro Lee // 四月 16, 2007 at 12:18 pm |
Lady Cat:
就以倫敦為例,當地政府就在道路及交通系統上對單車作了不少配套措施。她們的目標是要把倫敦建設成一個模範的環保城市。
以下圖片載於維基百科,是在海德公園附近拍攝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Image:DSC_0021.JPG
單車狂 // 四月 23, 2007 at 3:07 am |
毋忘國家領導人之訓示「心為民所想,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這樣子一切道理都容易明白了。
所以全中國只有香港是不准踩行人路的。
單車狂 // 四月 24, 2007 at 11:27 am |
無論是鐵路還是巴士,都是大型集體交通工具,先天性只適宜用於長距離運送大批乘客,像香港那樣硬要把它們當成短距離交通工具來用,只會令效率降低、營運成本大大增加,到頭來額外的成本又是轉嫁到乘客身上。
除了金錢的損失,還有時間(塞車)、健康(廢氣),都是因為忽視、賤視單車作為交通工具而集中宣傳「鐵路優先政策」或「巴士優先政策」引致的,惜乎。
豪.. // 四月 24, 2007 at 12:35 pm |
回Amuro Lee
咁冇計..香港路窄…
唯有放寬只可以踩單車徑同馬路既法律
pieatapple // 四月 30, 2007 at 5:49 pm |
多謝大家留言,不過早排實在太忙,無法逐一回覆,好彩各路網友功力深厚,發揮web2.0既功效,逐一幫我解答.
pieatapple只能夠講一句,web2.0萬歲~
Lady Cat // 五月 2, 2007 at 11:20 am |
可否告訴我甚麼是web2.0?
pieatapple // 五月 6, 2007 at 4:12 am |
Dear Lady Cat,
基本上同C2C既business model冇乜分別。
詳情可以去案內人隨筆睇下, 關於Web2.0,思哲兄可是個高手啊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tag/web-20/
尹思哲 // 五月 6, 2007 at 9:36 am |
未夠一個月,悲劇又再度發生,唉
高兄會否考慮出手?
單車狂 // 五月 6, 2007 at 2:32 pm |
雖然有了高明輝先生的佳文,又有眾多社會人士的熱烈迴響和支持,社會上賤視單車的聲音並未偃旗息鼓,反之,似乎更有變本加厲的趨勢。連串單車意外後的反思,竟然有人不去質疑文通政策有何失誤,反而建議加強檢控單車人士。
外國早有研究在人多車多的地方進行減速和減流的措施,稱為traffic calming。我們祖國亦有,稱為交通穩靜化。就我們香港沒有這類措施,能不慚愧乎?如何能廁身於世界先進文明城市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