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裡的蘋果批 – Uncut version

亂倫有甚麼不可?

五月 18, 2007 · 35個回應

《 中 大 學 生 報 》 談 色 談 出 禍 , 其 中 為 人 詬 病 的 , 包 括 有 關 亂 倫 的 篇 幅 。
為 甚 麼 不 可 亂 倫 ? 怎 樣 才 算 亂 倫 ? 跟 堂 哥 睡 算 不 算 亂 倫 ? 跟 表 姐 睡 算 不 算 亂 倫 ?
都是 正 常 不 過 的 問 題 。 你 的 孩 子 看 了 新 聞 , 上 堂 舉 手 問 老 師 「 為 甚 麼 不 准 亂 倫 」 , 引來 哄 堂 大 笑 , 如 果 老 師 和 藹 地 說 甚 麼 「 不 要 問 只 要 信 」 、 或 嚴 肅 地 搬 出 甚 麼 「 天 道不 可 逆 」 之 類 含 混 過 去 、 或 有 感 自 己 道 德 權 威 被 挑 戰 憤 怒 地 恐 嚇 說 「 再 問 罰 你 留 堂企 操 場 」 等 等 , 不 要 再 拖 , 趕 快 轉 校 好 了 。
甚 麼 是 亂 倫 ? 政 治 上 有 親 疏 有 別, 生 理 上 也 有 親 疏 有 別 。 兄 妹 相 交 是 亂 倫 , 至 於 疏 堂 表 之 交 , 卻 又 比 比 皆 是 , 好 像沒 有 問 題 。 明 顯 地 , 亂 倫 與 親 疏 有 很 大 關 係 。
怎 樣 分 親 疏 ? 一 般 來 說 , 稱 呼 越 長 、 新 年 封 利 是 越 少 , 就 是 較 疏 的 親 戚 。 但 大 自 然 , 親 疏 實 際 上 是 甚 麼 意 思 ? 親 的 親 戚 與 疏 的 親 戚 有 甚 麼 分 別 ? 血 緣 , 指 兩 個 人 的 身體 相 似 程 度 。 你 的 身 體 藍 圖 , 一 半 來 自 你 爸 , 另 一 半 來 自 你 媽 , 因 此 你 的 基 因 成 份, 跟 你 的 父 或 母 有 一 半 相 似 。
餘 此 類 推 , 兄 弟 姐 妹 , 要 是 同 父 同 母 的 , 平 均也 是 一 半 相 似 。 父 母 的 父 母 , 與 父 母 的 兄 弟 姐 妹 , 跟 你 是 四 分 一 相 似 。 表 的 堂 的 ,八 分 一 相 似 。 再 隔 兩 堂 的 , 只 有 一 百 二 十 八 分 之 一 了 。 生 理 上 , 越 相 似 的 就 越 親 。同 卵 孖 生 的 , 百 分 百 一 樣 , 是 親 上 加 親 了 。 亂 倫 , 即 是 基 因 成 份 相 近 的 兩 人 相 交 。但 這 樣 的 行 為 本 身 又 有 甚 麼 問 題 ? 剛 才 說 過 , 你 的 基 因 , 一 半 來 自 父 、 一 半 來 自 母。 你 父 可 能 給 你 啡 眼 基 因 , 母 則 給 你 綠 眼 基 因 。 二 擇 其 一 , 要 是 啡 眼 比 綠 眼 強 勢 ,出 來 就 會 是 啡 眼 。 弱 勢 的 , 隱 藏 起 來 了 。

達 文 西 密 碼 , 殺 手 得 白 化 病 , 幾 乎 全 身 白 色 。 白 化 病 的 基 因 是 弱 勢 的 , 也 是 說 , 父 母 各 帶 白 化基 因 , 但 可 能 沒 有 彰 顯 出 來 , 要 是 雙 方 都 遺 傳 白 化 基 因 給 你 , 雙 劍 合 璧 , 你 就 會 出現 病 徵 。 有 些 弱 勢 基 因 病 會 致 命 , 平 均 來 說 , 你 身 上 就 帶 有 兩 種 。 但 因 為 種 類 繁 多, 如 果 隨 機 抽 籤 , 撞 中 的 機 會 小 , 無 問 題 。 但 如 果 相 交 的 兩 人 基 因 成 份 相 近 , 中 招的 機 會 自 然 大 大 提 高 。
慣 常 近 親 繁 殖 的 , 出 事 機 會 大 , 日 積 月 累 , 容 易 消 失。 留 得 下 來 的 , 各 有 方 法 避 免 闖 禍 。 鵪 鶉 天 性 不 喜 一 起 長 大 的 同 類 , 獅 子 把 剛 成 年的 雄 獅 逐 出 家 門 ; 猩 猩 群 , 要 離 家 出 走 尋 伴 的 , 則 是 雌 性 成 員 。 人 類 也 不 笨 , 約 定 俗 成 , 嚴 打 亂 倫 來 減 低 風 險 , 從 以 量 取 勝 的 角 度 來 看 , 效 果 不 錯 。
不准 亂 倫 , 屬 自 然 智 慧 , 實 用 非 常 , 就 如 「 要 乖 乖 聖 誕 老 人 才 造 訪 」 、 「 吃 飯 不 吃 淨會 娶 痘 皮 婆 」 , 並 非 甚 麼 不 可 言 說 之 物 , 也 不 是 甚 麼 打 雷 劈 雨 天 怒 神 怨 的 事 。 規 條各 有 前 因 , 有 些 管 用 , 有 些 不 再 管 用 , 不 是 刻 在 石 頭 上 。 昨 天 不 明 所 以 的 事 , 今 天只 是 中 學 生 物 課 的 知 識 , 可 以 用 道 理 討 論 , 犯 不 武 力 抑 壓 。 道 德 戰 士 停 留 在 蒙 前 年 代 的 條 思 維 , 沒 頭 沒 腦 心 中 有 鬼 般 神 打 式 的 大 吵 大 嚷 大 驚 小 怪 , 連 累 《 聖 經 》 遭 清 算 、 廣 管 陷 兩 難 , 這 樣 子 的 連 鎖 效 應 , 有 趣 有 趣 。

類別: 宋漢生

35 responses so far ↓

  • Blog-You.com » Blog Archive » 中大學生報事件-談傳媒與學生 // 五月 18, 2007 at 6:09 am | Reply

    [...] 黑白灰.好腌悶-Chainsaw Riot 自己印一份聖經送檢-林忌 亂倫有甚麼不可?- 薯/蘋果裡的蘋果批 明光社與文化戰幔-willsin [...]

  • Bad Leo // 五月 18, 2007 at 6:36 am | Reply

    Very agree with your point! :)

  • ha // 五月 18, 2007 at 7:07 am | Reply

    我不認同不准亂倫純粹基於生理上的原因, 所謂亂倫,就是違反倫常的行為. 我們與動物的分別, 正在於人有道德倫常, 而這是大多數人共同的價值觀. 大自然中,很多動物的下一代成年後便離開父母, 見怪不怪,但在人倫世界,棄年老父母於不顧,卻是受人鄙夷的行為.我們生活在群體社會,自然應遵守社會的道德. 試想像兒子和母親發生關係,父親的角色會變成什麼?亂倫會破壞整個家庭的完整性和穩定性,是道德所不容的. 亂倫可以討論,中大學生既然打著學術討論的名義,何不探討亂倫與道德的關係, 為何近年有這麼多此類案件發生, 總比沒頭沒腦地問人有沒有這樣的幻想又不作分析好吧.

  • hevangel // 五月 18, 2007 at 7:29 am | Reply

    以生育繁殖後代的大前題下﹐倫亂故然不道德。但若在只是性交的前題下﹐倫亂的道德介線又變得模糊了。

    若因為後代可能有遺傳病就不許性交﹐那其他帶有遺傳病基因的人性交又是否不道德呢﹖

  • Baal // 五月 18, 2007 at 4:26 pm | Reply

    你講野之前有無睇過原本中大學生報果個問卷架?! 係度語無倫次!

    而家唔係唔俾你講, 而係要有目的, 有至少係最基本的是非觀念咁講! 你可以話係遠祖時人類係亂倫, 但係唔該你用吓個腦, 當時人類亂倫好明顯係出於愚昧無知, 而家呢個社會, 甚至係將來可預見的未來, 我諗都無一個人類的社會族群可以接受亂倫呢家野, 尤甚係直系的近親交配!

    你又唔洗用的好似好斯文的用字, 亂倫就係近親做愛, 男人的生殖器插入女人的陰道! 唔好同我講的咩如果唔插入, 淨係摸算唔算! 你自己諗吓啦! 就用你自己或者你的子女做例子自己諗吓, 睇吓你接唔接受到!

    同埋你都唔好係度假道學咁講的咩表親算唔算亂倫, 最緊要都係過到自己果關! 你自己接受到我都無野好講!

    所以, 係呢個社會講的咩, 尤其係公開咁講, 都應該有個底限! 言論自由唔係咩都可以隨便咁講, 至少應該有個是非的標準! 唔係的話, 就好似今次中大學生咁白癡做埋的低水準的問卷, 根本就係好高騖遠, 眼高手低, 玩出咗火! 仲要死撐的咩言論自由, 簡宜係大學生的恥辱!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 就係攞佢地的所謂情色問題, 例如: 你有無諗過同父母兄弟做愛? 呢的問題問你阿媽, 睇佢會唔會打瓜你!!!

    至少你Set 個問題之前, 都應該問的人認唔認同亂倫先! 而唔係就咁出個Open end 的低級問題, 自然會有煽情和不道德的嫌疑!

    所以, 今次中大學生報就係玩咗出火, 仲要好低能咁死撐! 根本就應該小懲大戒! 唔該啲所謂文人學仕醒的啦! 搵份原版的中大學生報睇睇, 再俾你的父母子女睇睇(如果你仲好意思的話!), 你就知道應該點做啦!

  • Amuro Lee // 五月 19, 2007 at 8:40 am | Reply

    可否再前衛一點、破格一點去看?
    其實近親相交原本是遺傳學和生物學的問題,從前的人類社會由於還沒有方法去處理這問題所帶來的後遺症,於是便把這個問題轉化成道德和倫常問題(儒家思想亦是建基於人倫關係之上)。
    在過去的文學作品中,被歌頌的偉大愛情往往是一些受到各方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逼迫,但雙方仍能排除萬難,至死不渝的愛情。當愛情昇華到某一階段,不是應該超越身份、階級、性別甚至是親疏等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的嗎?
    況且現今科技而非古代人類社會可比,姑且不談基因選擇和改造等技術(因為仍有一定的爭議性),避孕和絕育手術等技術至今已經非常成熟,古時人類社會解決不了的問題,現代社會已經可以完全解決。假設一對沒有血緣關係的男女在婚前檢查中發現雙方都有遺傳病,他們所生的子女得到遺傳病的機會率很高,那麼我們是否又要用道德的力量去拆散他們?既然今天我們已經能在科學的層面上解決從前人類社會不能解決的問題,那麼我們還有禁止亂倫的需要嗎?
    而且道德標準隨著時代而變,很多古時社會被認為不容許的事情已為今天社會所普遍接受。我不禁要問,只要兩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之間互相同意,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做他們自己私人的事情,我們有反對或阻止的權利嗎?

  • 性愛 // 五月 19, 2007 at 9:11 am | Reply

    講得好,父母生子女出黎,係為左俾佢地亂倫,享受性愛~~
    我地應該以前衛向前看黎滿足我地ge性慾~~
    明知吾可以但係又好想去做,係人ge心理,男ge都會覺得好刺激~~
    我不禁要問,只要兩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之間互相同意,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做他們自己私人的事情,我們有反對或阻止的權利嗎?
    得呀真係得呀,時下d人睇得多日本仔d野~~老母戈度好舒服呀,爸爸好大呀~~有無因為睇得太多呢d野所以搞到滿腦子都係呢d野
    性愛其實已經開放左好多,係你地d淫獸不知滿足,連自己個妹、細佬都想上埋,難怪人地話香港強姦多~~真有其事
    想做咪做囉,你地思想吾好咁落後啦~原來真係免死牌~~堂而皇之的藉口~用得好~
    晚晚姦阿妹屌老母~~好好好

  • pieatapple // 五月 19, 2007 at 9:24 am | Reply

    Case study: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227&sec_id=15335&subsec_id=2756&art_id=6852551

    講開又講, 我post條同亂倫有關既報導出黎, 唔知又算唔算犯法呢?

  • ha // 五月 19, 2007 at 10:49 am | Reply

    的確道德標準隨著時代而變,但現今有多少人會接受亂倫?所謂道德係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表現, 人不這樣做, 唔單止係因為生物學既關係, 而係本質上大家認同係錯誤的, 係貶低人既尊嚴. 正如一個成年人同意俾你殺死佢, 而你又不抗拒, 你係咪真係會殺左佢?你所謂的前衛,只係放縱自己的慾望, 什麼排除萬難,至死不渝的愛情, 不過係你誇大既幻想

  • Amuro Lee // 五月 19, 2007 at 11:30 am | Reply

    我認為人在清醒、理智的情況下是有權決定自己生命的,人的生存並不是要為了要滿足其他人的主觀願望。所以我贊同人在得到自己同意和授權之下接受安樂死。外國亦有案例,在他殺的情況底下被告拿出證據證明是事先得到當事人的同意,結果謀殺罪明不成立。
    在討論問題時各人可以提出不同的主張,但不應該用價值判斷去扣人帽子、打人棍子。

  • ha // 五月 20, 2007 at 2:46 am | Reply

    安樂死係另一個話題, 人要決定自己生命可以自殺, 但由另一人殺,就係錯既,不單止係因為法律的問題(《侵害人身罪條例》香港連安樂死也是犯法), 而係殺人呢個行為根本係唔啱,貶低生命價值. 同樣地, 如果容許亂倫, 兒子可以同母親發生關係, 那父親的角色會變成什麼,家庭的意義又係咩?這種行為係人將私慾無限廷伸的表現

  • Amuro Lee // 五月 20, 2007 at 9:24 am | Reply

    有時法庭會裁定某種他殺行為為合法殺人,可見他殺行為也不能一概而論地全面地被否定,還得看個別具體情況。
    而且法律只能反映當代人的普遍價值觀念,但前提是人民的集體意志能在立法機關上充份得到體現,但現在香港的立法機關連這點也不能做到,因為只有一半直選議席。
    價值觀隨著時代而變,任何人對事物提出新的見解和看法時都會遭到其他人的排擠和打壓,那是必然的事情,但難保經過時代的變遷後原先的新的見解和看法會成為主流。
    曾幾何時,以社會的整體利益、民族利益、國家利益、社會秩序、君臣父子、倫理關係等理由去剝奪和壓制個人自由的情況比比皆是,但最後仍然敵不過時代的洪流。
    古時封建保守的社會對人的人身和思想自由作出種種禁制,何嘗不是用社會、倫理、道德作為理由?在今天的我們看來也許會覺得很可笑。
    甚麼是道德、甚麼是良心?就是父母和社會直接灌輪給我們的價值觀,繼而內化成自己個人的基本價值,我們不曾對此作出任何的質疑。
    但是時代在變、社會在變,人際關係和社會結構也隨著時代而改變中,今天賴以維繫我們社會的道德價值,難保有一日會變得不合事宜,甚至變成窒礙社會和個人發展的絆腳石。
    有人提出新的見解、對舊有價值提出質疑正正就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我們為何不能平常心視之,動不動就要將不道德、縱慾的帽子扣在他們頭上?

  • 亂倫有何合理 // 五月 20, 2007 at 11:50 am | Reply

    我發覺容許亂倫的人根本就是放縱自己的慾望,若容許亂倫,家庭的意義盪然無存,還要父母、兄弟姐妹來幹甚麼,是用來幹一把嗎?

  • 亂倫有何合理 // 五月 20, 2007 at 11:58 am | Reply

    那亂倫也要看個別情況嗎?要看他們是否濃到情時、還時要看生理需要、還是要看亂倫對像的確吸引,令到自己無法自拔?
    引ha:「而且法律只能反映當代人的普遍價值觀念,但前提是人民的集體意志能在立法機關上充份得到體現,但現在香港的立法機關連這點也不能做到,因為只有一半直選議席」
    那麼文友是否作過調查很多人都想亂倫,違反亂常,顛覆社會。
    本人不反對自由性愛,但亂倫已經不是自由性愛的問題了,那個對像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多年的親人,如何可以下得手,本人真的十分不明白。
    亂倫若果都可以普行及法律化的話,這個世界只會是情慾世界,任意放縱對性的慾望,為求達到一時的快感,亂倫也可以還有甚麼不可以,有誰不可以做呢。

  • 亂倫有何合理 // 五月 20, 2007 at 12:04 pm | Reply

    「古時封建保守的社會對人的人身和思想自由作出種種禁制,何嘗不是用社會、倫理、道德作為理由?在今天的我們看來也許會覺得很可笑」
    禁制是禁制你的慾望嗎?真的連親人都不放過嗎,不是古代人的思想就因為話古代就完全放棄吧,你是一頭只會不半身思考的動物嗎,是腦袋放在褲中的人嗎?難道你要成為一個只有性慾的狗?
    我真的想說覺得可笑的是你吧!
    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 亂倫有何合理 // 五月 20, 2007 at 12:08 pm | Reply

    不好意思,作出更正,我說引ha的文意應該是Amuro Lee 的。對不起
    佷簡單的三個字,有多難說出口呢,學生做錯了沒有承認錯誤的勇氣,還有一些人在他們背後助長他們,那麼他們永遠也不知道錯在那兒。

  • ha // 五月 20, 2007 at 2:00 pm | Reply

    說到尾Amuro Lee 將道德視作對人身種種禁制和阻礙進步, 但我則認為道德是人類很珍貴的特點, 正因為有道德, 人性才顯得可貴. 的確以前出現很多以道德為借口剝奪個人自由,但這不是道德的錯, 是有些人漠視道德背後的意義, 只拘泥外在的惡果. 正如孝道, 以前也有很多因為愚孝產生種種問題, 窒礙個人和社會發展, 但這是否代表孝順是錯的?是否有一天人大了便不需要再孝順父母?孝順父母純粹因為他人叫你這樣做?我認為一些道德背後是由人與生俱內的感情和良知作支撐,這種價值並不會隨時代而改變, 試想想如果這些道德只空有外在會到幾千年後的今天仍有人遵守嗎?

  • 尹思哲 // 五月 20, 2007 at 5:24 pm | Reply

    各位蘋果批好友,陶傑的《全民開講》中大學生報論壇,敝博有轉載,誠邀各位到來一聚,各賞好戲。

  • 情色版事件簿@陶傑@全民開講 « 案內人隨筆 // 五月 20, 2007 at 6:52 pm | Reply

    [...] 始作俑的民粹傳媒 – 踼爆香港傳媒 衛道之士是失敗傳道人 – HK Libertarian 亂倫有甚麼不可? – [...]

  • mogo // 五月 22, 2007 at 1:55 am | Reply

    我想問:既然聖經說人類的祖先只有兩個人: 亞當及夏娃, 他們生的孩子, 如果不是兄弟姐妹中互相交配, 就沒有世世代代繁衍的後果了吧? 偉大的天父這樣製造人類鼻祖, 已經種下了亂倫的因子.

    我不是贊成亂倫,只是希望有識之士能解答這個從小縈繞我的問題。謝謝。

  • // 五月 22, 2007 at 2:58 am | Reply

    這正是我不相信天主教/基督教的原因, 冇人話聖經內所說的一定是真的, 正如創世紀, 你認為地球真的是這樣弄出來嗎?人類是由猿人進化而成的.

  • Rosemary // 五月 22, 2007 at 4:30 am | Reply

    通向暴政之路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報因有兩條問題問及學生對亂倫及人獸交的看法而被裁定為二級不雅物品,主管人面對要坐牢的命運. 此前該處亦曾為了一些宗教原因而要畢卡索的名畫穿衣服, 米開蘭基羅的大衛像色情。但現在最嚴重的是濫用特區公器迫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學生。雖然我們反對色情文化, 但更反對一些人濫用特區公器的並用之對付沒有反抗能力的學生, 使特區公器成為壓迫工具。因此引起一班以為反原教旨主義為目的、原是反錫安教等邪教而聚集的團體一起出來搞一個投訴聖經運動,其目的是要影視處保持中立,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宗教上;而影視處的反應恰好表示其非中立處事。學生報出現色情文字是有其不對的地方但動輒使用公器去對這些雞毛蒜皮之事加以刑罰、使其前途盡毀,毋疑是狼牙棒打仔。要知道刑法仍是國之凶器、不可濫用,此二千多年前已是老生常談,為何竟出現在今日之香港?再說;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中要打壓言論自由;往往是由打擊色情文化之類運動拉開序幕、不要忘記,文革正是由批判海瑞罷官一劇拉開的。因此我們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是否仍要自掘墳墓?

    按照香港基本法,特區政府是必須在宗教上保持獨立,但我們看一看那個影視處的網頁,居然多處連到一些基督教機構,使人懷疑影視處其實只是某些基督教教派的分支機構。由於影視處官員說了一句: “一句不文都是不雅”, 因此有人便找出一些聖經中的不文字句來明玩這些看來多是基督徒的審裁員,看一看他們如何處理。

    自人類有歷史以來,異端邪說都是由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開始。十字軍東征是為了收復聖地而最終演變為大屠殺,希特勒要拯救德國,拉登要收復伊斯蘭教土地,都有一個十分漂亮的借口。由於其方法手段本身便己是大錯特錯,因此實際上已毋須再去研究其動機是否同樣真實偉大。同樣,如果反色情文化用了錯誤的手法,亦有可能演變為暴政。然而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之下, 所有民主黨派都噤若寒蟬,這代表什麼?我們亦在罵學生搞色情,但我們更要保障學生以至你我的自由人權,而言論自由是其中之重要部分,動輒以國家公器加上宗教思想去打擊別人、豈不是要返回士師記中的神權時代?而這時代是沒有民主沒有人權的(參看士師記)。再說、任何”正義”和“偉大”的思想亦可能做出邪惡的事:宗教戰爭三十年之戰殺了八百萬人,佔中歐人口三份之二,在內戰中可以殺如此多人,交戰中任何一方都沒有”正義”的借口,而由這些血的教訓所換來之宗教自由、政教分離的現化社會政治文化基礎,是絕不能輕言退讓的。

    一直以來,很多出身民主黨派的大律師都愛指責中國法制落後,但在此事上使人懷疑香港之法制其實先進不了多少? 中國自1907年沈家本在清未推動法制改革以來,一直都努力要把禮教與法律分離。法律只是對反社會行為加以制裁,而社會道德不是法律要處理的地方。中國自漢以來所形成的中華法系的最大的毛病是禮法不分、刑民混淆!為此、中國的法學家努力了一百年、在此問題上掙扎前進。但是,當中國老早己不會把一些純是個人行為操手的問題立法,香港卻在搞以德代法: 我們可以對一些飛哥飛女破口大罵,但法律上不會因為他們奇裝異服而被抓去坐牢。有人會說: 道德的最底線會擾亂社會、因此亦是非法的,正如飛哥飛女可以奇裝異服、但不可以脫光衣服上街,這一問題略涉及何謂底線。

    但在目前這一個問題當中,討論什麼是底線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早已違反一個更基本的法律原則:公平及規範。無論是漢唐時代的中華法系,大英帝國的普通法系及羅馬帝國的成文法系,都在明確地要保持法律的公平、規範、穩定及可預見性。換句話說,天子犯法亦一視同仁,犯法者可預見刑罰,而守法者可預見何謂犯法,但在此事,中上面四個原則通通失靈。而同時,法律所定的底線是不可以輕易更改:無論是上調下降,都必須要經一個公開及嚴密的程序,而非某一兩個人之喜好,王莽式的暴政便是以個人想法作令朝令夕改的法律而成為千古詬病。然而比王莽更差的是根本上便沒有底線,而是臨時處理,如此一來,豈非商紂秦皇之翻版 –”我行神道、不問蒼生”正是一些宗教狂熱份子的寫照。而在此事上,可以看到不雅淫穢的審裁實際上並沒有固定的準則、、只是一幾個人之喜好而行之所謂”評審”。在此,投訴聖經之不雅其實是對此之一大考驗:要麼中大學生過了底線,那明顯在底線之下的聖經又如何? 還有作為清代”淫書之首”的紅樓夢、”神怪之首”的封神榜又如何,是不是因為它是文學名著而有所放寬。如果因為宗教理由可以放寬,那是不是”天父的兒女”之類的邪教又可以網開一面?如果要禁,是不是佛經亦要禁:無數佛經中都有暴力描寫 – 尤其是有關地獄的描寫,分分鐘比聖經更厲害。如果說聖經是勸人向善的,因此即使有令人不快之描寫亦可接受!對不起,這己是道德問題:法律是不應在道德上有所優待,正如法律不可因為一個人作奸犯科而不對其人身安全作保護、亦不能因為一個人曾是國家英雄而免受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在此事上影視處亦違反了另一個民主政治之基本原則:三榷分立。三權之分,並非單是小學生之類的司法、立法、行政分立如此簡單,而是為了對個人自由權利的保護,如果無法做到,即使一如希特勒大搞五權六權分立,仍是暴政,而只有兩權半之分立之英國(行政立法權同屬國會),仍是民主法治國家。即使在不承認三權理論之中國,仍要千方百計保障公、檢、法各自獨立、司法機構不受行政機構影響,實際上亦是分權理論的法律部分另一縮水版。原因為何 – 因為即使是獨立的司法機構,亦可以成為暴政的來源。一般人只會看到當司法機構被其他兩權所控制,暴政往往無可避免,但無法看到當司法機構擁有立法以致行政權的時候,暴政亦無可避免。為什麼,因為法律本身其實是對個人的人權自由的一種侵犯!而法律正是國家使用暴力對付個人的依據,因此這種公器絕不可被人濫用。在沒有國家社會的時候,個人是只有自由而沒有保障的,為此,法律的形成在於為保障社會整體利益而不得不對個人的自由及權利加以剝奪,但這種剝奪必須保持在最低的水平。如何保障此水平在最低點: 西方國家其實是有兩個板斧的: 一是民主,二是三權分立。由於為法律實際上是對個人自由及權利的一種侵犯,因此為了保護個人不被過份侵犯,在源頭上行政立法必須民主,但民主政治亦非萬應靈單,希特勒式以大多數人去壓迫少數人絕對不會是民主制度、法國大革命式民主實際上是多數人借民主之名侵犯少數人之人權,如此之民主暴政是必須避免的。為了保護個人之自由及權利(尤其是處弱勢的小數人),協助弱小的個人對強大國家公權提出挑戰,司法只是當中的最後防線,如果連這一個防線都消失,可真是冇眼睇。

    但這一防線不一定是因為司法不獨立而消失,相反亦可以因為司法干擾立法以至行政而消失。。由於法官並非民主選舉產生,而法院亦非議會,法官以其一人獨大的地位,本身亦非聖人;具備了所有人性弱點,在基因上已是暴政的溫床。之所以沒有源自司法機構暴政之出現是因為歷史上司法機構都只是行政機構的工具,要行暴政亦沒有資格,在民主政治出現後司法機構亦只有一些可憐兮兮的對抗公權的力量,亦只有如此才可以發揮三權制衡的作用。然而這一個以法官個人為中心的司法制度本身便是弱不禁風,行政權干預司法的事件在歷史上實在傾竹難書,實行普通法制度的香港實際上亦先天具有所有制度上的缺憾:例如行政權力可以透過委任自己人法官、選擇審理法官、延緩昇遷甚至開除只是法律部門打工仔的裁判官來操縱結果。一旦行政權力操控司法權,司法權只會淪為行政機構行使暴政的劊子手;成為希特勒之類”打擊日耳曼民族敵人”的工具。

    然而,即使司法權獲得獨立,一旦司法機構操縱行政立法權,不受操縱的司法機構的濫權基因更會發揮的淋漓盡致。誰來監督法官? 此問題不再是空中樓閣,在普通法地區此問題一直存在,只是在政治制度上加以補救而已。普通法制度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司法機構可以以”案例”形式立法,而又可以”不適用”前法而更改法律。作為普通法地區的香港遺傳了一切缺憾基因,而作為一個特區卻沒有承傳英美政治的補償機制。一旦司法權獨大,即可能被一些私心、個人利益或小團體所操控,搞出一些周星馳式”自查自抓自訴自審自閘”式的包青天事件。這些東西在電影世界可以是喜劇元素,但在現實中其實一點也不好笑。明朝的錦衣衛、希特勒的蓋世太保正是天天在做這些”自查自抓自訴自審自閘”式的工作。可惜, 影視處在此時的工作方式亦是差不多。

    基督教可愛處之一是容忍不同的思想,即使互相因教義不同而爭吵不休,亦沒有人會試圖以暴力方法去對付另一方,更不會有人試圖以國家暴力機器之類的公權去對付持不同意見的人,為何我們要容忍一些宗教狂熱份子如此做呢?這一點跟希特勒用國家暴力機構去統一德國基督教會兼對付反對的人有何分別?在此事之上, 看來影視處的唯一護身符是學生已過了一切社會道德的底線、但正如上面所說,此一借口是站不住腳的。而聖經之不文,是否亦要”不雅”?在此問題上,正是考驗特區政府的智慧的重大時機。看來如果處理不當,將暴露出特區法制的重大缺憾,除時會有國際性的人權組織加入搞事。

  • Rosemary // 五月 22, 2007 at 4:31 am | Reply

    投訴信內容:

    敬啟者:

    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不雅內容

    本人現向 影視處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大量不雅內容。該刊物內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識不良的情節,其中包括女兒迷姦父親(創世紀19:31-36)、父親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士師記19:24-29)、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以賽亞書3:16-17) 、耶和華叫人吃糞便(以西結書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亞11:9)、以西結書5:10)等等。該等情節遠遠超出社會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線,嚴重抵觸傳統和現今世代的倫理價值,不適合當作第一類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滿18歲人士觀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靈。本人要求影視處向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呈交由香港聖經公會發行的《聖經》作評級。茲將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經文細列如下,供 影視處及審裁處參考:

    迷姦父親

    《聖經》中的義人羅得的兩個女兒因為無後,相繼迷姦父親,各自還誕下兒子(創世紀19:31-36)。

    創世紀19:30-38: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學生報中只是兩句沒有直接描述性行為的「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及「你有冇裝過佢地沖涼、換衫、自慰、做愛?」也被視為鼓吹亂倫,評為不雅刊物。聖經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亂倫,還企圖把亂倫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關經文還仔細描述參與亂倫的人脈關係、參與人數、對話及地點,意識嚴重不良。

    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

    除了亂倫,《聖經》還描述這個義人為了保護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兩個親女兒送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這被稱為唯一義人的行為實在令人側目,亦嚴重扭曲今天我們社會共同接受與遵守的人倫關係,利用子女對父母的信心作出禽獸不如的性侵犯,與社會大眾打擊兒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馳!

    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

    士師記
    19: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他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雖然電影《人肉叉燒包》以真正發生過的謀殺案件作為主題,但由於內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評為第三級,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上面引述的《聖經》章節,其血腥及暴力程度與《人肉叉燒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標準,以上的經文實屬不雅、過份血腥及暴力,理應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人士。

    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

    以賽亞書
    3:16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
    3: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

    吃糞便

    以西結書
    4:12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
    4:13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
    4:14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亞
    11:9 我就說、我不牧養你們.要死的、由他死.要喪亡的、由他喪亡.餘剩的、由他們彼此相食。

    以西結書
    5:10 在你中間父親要喫兒子、兒子要喫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風〕

    如此不雅的內容在《聖經》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贅描述,請另行參閱附件內容。

    本人必須重申《聖經》部份內容的確有發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學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經文所示,《聖經》也毫無疑問地載有大量不雅的內容,若兒童或青少年在沒有限制的情況下接觸這些經文,將會對性產生扭曲的觀念,亦會視暴力為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設立的目的,是保護心智尚未成熟的兒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褻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論刊物是否屬於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辯的合理理由。只要該刊物含有不雅或淫褻的元素,也應被列為第二類別或第三類別。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無意藉此攻擊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絕不可被濫用來包裝極度色情血腥的內容。本人要求 影視處能客觀公正評定《聖經》為第二類別的刊品,並馬上停止讓未經刪剪色情血腥部份的《聖經》,繼續在各大中小學、圖書館、教會、書店甚至家中,發布、傳閱、展示、借予未滿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視處及審裁處可以公正持平地處理。謝謝!

    此致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投訴人姓名](不一定要全名,X先生,Y小姐,Mary Chan,Peter Ho等也可以)

    [電郵]

    Comment by RoseMary — May 21, 2007 @ 2:20 pm

    詩篇137 鼓勵殺嬰:

    他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
    我們把琴掛在那裡的柳樹上。
    因為在那裡,擄掠我們的,要我們唱歌,搶奪我們的,﹝要我們﹞作樂,﹝說,﹞給我們唱一首錫安歌吧。
    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
    耶路撒冷阿,我若忘記你,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
    我若不記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過於我所最喜樂的,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
    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以東人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耶和華阿,求你記念這仇。

    看來十分正常,可是看一看下面:

    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阿《城原文是女子》,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

    無法想像報仇要殺害人家的嬰孩,可是, 今天之基督徒仍愛罵人是巴比倫,.

  • mogo // 五月 22, 2007 at 10:30 pm | Reply

    白 : 這正是我不相信天主教/基督教的原因, 冇人話聖經內所說的一定是真的, 正如創世紀, 你認為地球真的是這樣弄出來嗎?人類是由猿人進化而成的.

    錯了,Newsweek 一項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
    Nine in 10 (91%) of American adults say they believe in God. Nearly half (48%) of the public rejects the scientific theory of evolution; one-third (34%) of college graduates say they accept the Biblical account of creation as fact. 73% of Evangelical Protestants say they believe that God created humans in their present form within the last 10,000 years; 39% of non-Evangelical Protestants and 41% of Catholics agree with that view.

    當我看到這份調查時(4月刊登),真的嚇了一跳,這就是去火星的美國嗎?我才知道,原來宗教可以這麼可怕,半數美國人竟然真的不相信人類是猿人變的。

    另外,前幾個月有另外一份調查,說每4個美國人,就有1人相信世界末日很快就到,所以聖經裡語言末日到達、耶穌重臨前,天下會大亂,對他們來說,是真的。於是,他們認為根本沒有地球暖化的情形,天災多了,是耶穌重臨的前兆;而這麼多的戰爭,也是對的,因為啟示錄說末日前會有很多戰爭。因此,他們認為和平是非常態,戰亂天災才是正常。

    問你死未?

    宗教力量在美國的影響力,是超乎我們想像的,而基督教排外的心態,也是非常恐怖。任何人與他們所持的意見不同,就馬上是錯的,是罪人,要不就「教化」他們,要不就消滅他們。最近美國流行一個新的電腦遊戲,就是要將遊戲內不肯相信基督教的人全部殺死。據說非常受歡迎。

  • // 五月 23, 2007 at 2:55 am | Reply

    這個民意調查能代表什麼?美國人的意見代表全世界人的意見嗎? 況且這是真假的問題, 答案只有一個, 不是多人相信便是真的..況且我不相信這個民調, 全美人口這麼多?到底訪問了多少人, 又是否每個地區都訪問到?很多傳媒都喜歡搬數字來嚇人. 這版在討論亂倫的問題, 你們拉聖經來說幹什麼

  • mogo // 五月 23, 2007 at 6:17 am | Reply

    民意調查不是要聞每一個人, 那是科學性的調查, sample size足夠generalize to the general population, 有足夠的代表. 這是所有合乎統計學的調查的基本.

    為什麼舉聖經? 因為這些ultra-right的言論, 是由基督教會提出的. 而基督教會在各地都有串連, 美國當然不代表全世界, 但美國religious right的勢力, 足以左右Bush government的政策, 而過了這些年, 大家都知道Bush的政策足夠影響世界穩定

  • // 五月 23, 2007 at 7:42 am | Reply

    我當然知道民意調查不是訪問全部人,,我只是懷疑這個民調是否真的有做足, 要知道全美人口這麼多,另外每個省份的主要信仰都不一, 究竟有否每個地區都訪問到??我上網看過關於這民調的報道,內容提到基督徒對無神論者的接受到上升了
    即使這個民調完全附合標準,我再說一次,人類怎樣出來,是只有一個答案, 誰也不能肯定,但不一定多人相信就是真的. 我們這裡討論亂倫對錯問題, 但rosemary post了一大段無關的文字.而要討論就應該提出論點, 而不是只指出有多少人支持什麼.

  • // 五月 23, 2007 at 7:44 am | Reply

    打漏:我上網看過關於這民調的報道,內容提到基督徒對無神論者的接受到上升了,但你沒有提到…

  • Amuro Lee // 五月 24, 2007 at 8:09 pm | Reply

    似乎各人只是從價值判斷出發去回應我的貼文,或是故意忽略我所提出的理據,繼而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有的更差的是對我個人進行人身攻擊,扣帽子,打棍子。
    其實儒家思想的人倫觀念的涵概面是非常廣的,自南宋理學出現後,道德觀念開始變得非常保守。金庸小說作品《天龍八部》和《神鵰俠侶》內也有觸及到「亂倫」範疇的情節。先不論《天龍八部》內主角段譽和眾多女角是否兄妹、能否結合的矛盾,《神鵰俠侶》中主角楊過和小龍女雖然只是師徒關係,但在南宋的社會這已被視為是「亂倫」了,所以才遭到各人的強烈反對。回想起十多二十年前,甚至到今時今日,師生戀在社會上不也是某程度上是一種禁忌嗎?
    人類的很多行為其實都違反自然,難道我們又要用法律力量、道德力量去把所有人類違反自然的行為通通禁絕嗎?道德標準亦隨著時代而變遷,任何人提出新的想法,新的見解和主張時,必然會遭受主流意見的評擊,但亦難保隨著時代和社會的轉變,從前不被接受的主張和見解會開始為人所接受,甚至成為主流。
    新的主張和見解往往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結構、人類溝通方式和人際關係的轉變,保守的觀念和思想往往會成為社會發展的絆腳石。
    保守和變革其實是共生的,在急劇轉變中的社會,有些價值我們覺得須要維持,所以保守才變得有意義,如果社會制度和價值觀是十年如一日的鐵板一塊,那麼保守還有甚麼義意呢?

  • ha // 五月 25, 2007 at 3:25 am | Reply

    我已經回應了你所說的理據, 每個人說的話當然是依著自己認為對的事, 不明白你說我們從價值判斷出發去回應你的貼文的指控是什麼,,,本人不是從儒家的角度去看道德, 我認為道德不是規條,是大家與生俱內共同的良知和價值觀, 我不反對你指出’新的主張和見解往往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社會和價值觀不斷轉變,有的轉變是好的,例如接受同性戀,但也有可能轉變是不好的,例如可能有一天, 人可以同時有多個合法伴侶, 人們也覺得沒問題, 但我不認為這是好的改變…正如你說某些好的價值要維持.我們要討論的正是不要亂倫這價值觀念應否維持. 你之前提出的理由是兩個成年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沒有問題, 但真的會不影響他人嗎?你一直沒有回應我的例子, 兒子和母親發生關係, 父親要如何自處?這是最親愛的兒子,與一般第三者不同. 如果世界真的容許亂倫, 究竟家庭的意義是什麼, 家人是單純的異性嗎?再者我認為家人之間的愛和戀人間的愛情是不同的, 愛情是自私的而且也有一天可能消失,但家人的愛卻是無私而且是一輩子的, 這就如我之前所說的一樣, 從長久以來人都要孝順父母, 這是保守嗎?需要改變嗎?

  • King // 八月 15, 2007 at 3:00 pm | Reply

    給反對的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給讚成的人:你們要人甚樣待你,你們就應甚樣待人。

  • Daniel yeung // 十二月 13, 2007 at 2:19 am | Reply

    宋先生:

    這篇文章可謂一石激起千重浪,只是你用亂倫有甚麼不可?做題目,是否暗示社會如無有關法例,你會抱贊成態度?

    Daniel.

  • Hyhy // 八月 27, 2008 at 3:29 pm | Reply

    大家… 唔洗咁激動…
    據我所見到嘅,阿宋生嘅文章其實都無話支持亂倫…
    係佢 set 標題 set 得差啲姐…
    佢的确講得简单咗,
    但係, 又唔可以話佢錯曬,如果佢錯曬,咁反對亂倫都錯啦?
    我就無睇曬啲回覆,不過我覺得 Daniel yeung 講得就比較中肯同冷靜.
    爭拗呢類型嘅問題好容易不斷帶出新問題,就好比 1 除 3, 除唔盡…
    大家 relax 啲啦.

  • xavier // 十一月 21, 2008 at 1:10 pm | Reply

    咁同老豆親戚個女or男__算唔算亂倫?

  • George // 三月 16, 2009 at 5:50 am | Reply

    在 歐 洲 , 比 利 時 、 荷 蘭 和 法 國 都 不 把 亂 倫 當 作 罪 行 。

    何 時 到 香 港 ? 恐 怕 娼 妓 合 法 化 時 , 亂 倫 都 未 非 刑 事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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